手机版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主题阅读 > 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 > 【2018城乡规划教育年会】2018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

【2018城乡规划教育年会】2018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

主题阅读 | 2019-01-15 | 阅读:
【www.dddnc.com--主题阅读】 规划师考试网权威发布2018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更多2018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相关信息请访问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导语】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正式发布《2018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从公告中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8月23日-9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2018年安徽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二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详见附件2。


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



本文来源:http://www.dddnc.com/content/154023/

主题阅读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