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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成人高考试题】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纪律(已公布)

主题阅读 | 2019-02-05 | 阅读:
【www.dddnc.com--主题阅读】 成考网权威发布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纪律(已公布),更多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纪律(已公布)相关信息请访问成人高考网。

【导语】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到,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纪律已公布,具体如下:

录取纪律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与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录取流程  

  在录取工作中,由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后打印出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妥善处理。


本文来源:http://www.dddnc.com/content/16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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