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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成人高考试题]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原则(已公布)

主题阅读 | 2019-02-05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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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到,2018年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原则已公布,具体如下:

录取原则  

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每年12月进行,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录取高起本和专升本层次的所有专业;第二批录取高起专层次的所有专业。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

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市高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录取时,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


本文来源:http://www.dddnc.com/content/16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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