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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卓尔|2017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一建增项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主题阅读 | 2019-02-17 | 阅读:
【www.dddnc.com--主题阅读】 一级建造师网权威发布2017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一建增项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更多2017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一建增项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相关信息请访问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导语】各地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时间正在陆续公布。近日,2017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一建增项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以下是为您详尽介绍的该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考生及时关注。

  关于一建增项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已公布,合格人员请于9月5日以后工作时间到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18)领取证书。考生本人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女或配偶领取时,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其他人不得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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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本文来源:http://www.dddnc.com/content/17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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