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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乡规划教育年会_2018年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

主题阅读 | 2019-03-05 | 阅读:
【www.dddnc.com--主题阅读】 规划师考试网权威发布2018年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更多2018年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相关信息请访问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导语】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正式发布《2018年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从公告中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8月23日-9月6日进行网上报名,2018年新疆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如下:

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7、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往年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可拨打电话0991-2823164咨询。

专业 学位或学历 工作年限 城


划 专科 6 本科学历或学位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4 专业评估(认证)的 3 硕士学位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2 专业评估(认证)的 1 博士 1 城市规划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专业评估(认证)的 1 建筑学 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4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2 其他专业 专科 7 本科 5 专业评估(认证)的本科学历或学位 4 硕士学位 3 专业评估(认证)的硕士学位 2 博士 2

注: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成绩2年滚动。

2.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成绩3年滚动。

3.(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2)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4.(1)《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2)“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本文来源:http://www.dddnc.com/content/17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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